江蘇鎮江皮卡解禁,需注冊為輕型多用途貨車
2022年8月22日,江蘇省鎮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發布關于取消輕型多用途貨車(皮卡車)通行限制的通告。通告指出,為進一步提升服務質效、改善貨運車輛通行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自2022年8月28日起,在鎮江全市范圍內取消車型為輕型多用途貨車(皮卡車)的通行限制,允許全時段在鎮江全市范圍內(五鳳口高架、丁卯高架、觀音山隧道除外)通行,無需辦理通行證。
![]()
本次江蘇鎮江皮卡解禁通告中特意指出,符合解禁標準的皮卡車輛的行駛證類別名稱需登記為輕型多用途貨車,即具有長頭車身和駕駛室結構、核定乘坐人數小于或等于5人(含駕駛人)、駕駛室高度小于或等于2100mm、貨箱欄板(貨廂)上端離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mm、最大設計總質量小于或等于3500kg。只有滿足以上參數要求的才可以注冊登記為輕型多用途貨車,如有一項不滿足都會被登記為輕型欄板貨車,2020年3月1日前登記的皮卡車也會被登記為輕型欄板貨車。
![]()
自5月1日《多用途貨車通用技術條件》正式開始實施以來,已有多個地區在解禁通告中明確要求車輛登記為輕型多用途貨車。皮卡國標的推出,不僅從生產研發角度對皮卡制造作出了規范,同時其所具備的更重要的現實意義在于從宏觀層面為皮卡解禁提供了理論參考。此前由于國內缺少皮卡先關標準,各地管理皮卡時差異較大,針對皮卡車的界定十分模糊,普通輕型貨車、多用途貨車、輕型欄板式貨車都曾被用來作為皮卡上牌管理和政策描述的身份對象,導致各地皮卡用戶出行并不方便。
![]()
《多用途貨車通用技術條件》將提供一個明確可行的參考,為各地皮卡管理政策調整提供參考,什么樣的車是可以進城的,什么樣的車只是為了迎合政策的低端貨車,就可以一目了然的進行分辨,各地有關部門可以以此為依據制定更符合現實需求的皮卡進城政策,持續擴大皮卡通行范圍。

